1月29日下午四时许,一辆小轿车从大广高速滑县站下站时,遇到安阳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执勤民警的例行检查。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驾驶人没有迟疑,直接将证件递了过去。民经检查后发现,证件是真的,但证件上的信息与驾驶员并不相符。民警遂将其带至办公室进行询问、核实。驾驶员称证件上的照片与现在不像,主要是因为年龄的增长,该有效证件确系本人所有,希望以此取信民警。后经民警使用公安网进一步核实,驾驶员才说出实情。原来证件是驾驶员哥哥的,驾驶员本人并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次为无证驾驶。了解到详情后,民警以无证驾驶为由,对该驾驶员依法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