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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期间,安阳高速交警二大队再次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2018-02-05 20:06:36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146  文字大小:【】【】【
  • 临近岁末,年味渐浓,烟花爆竹可以说是过年的必需品。烟花爆竹就成了过年前后各地商贩的重点营业手段。但由于运输烟花爆竹需要专门的许可证件,于是一些不法商贩开始动起了非法贩运烟花爆竹的脑筋。 近来,安阳 ...

临近岁末,年味渐浓,烟花爆竹可以说是过年的必需品。烟花爆竹就成了过年前后各地商贩的重点营业手段。但由于运输烟花爆竹需要专门的许可证件,于是一些不法商贩开始动起了非法贩运烟花爆竹的脑筋。

近来,安阳市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依据春运保通方案对大广高速滑县段过往车辆进行检查,严查“两客一危”、重点省份车辆。25日下午,安阳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又查获了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这已经是6天来查获的第三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了。

下午1630分许,我大队民警韩潇、辅警霍路路在日常巡逻过程中于大广高速K1840公里东半幅处,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赣CU3891重型厢式货车形迹可疑。于是民警通过喊话器将该车引导至濮阳服务区接受检查。

刚开始,驾驶员王某谎称以车内载着易碎物品,拒绝接受民警检查。在民警仔细盘问下,王某并不能出示货物清单,这更加深了民警对王某的怀疑。后在民警的坚持下,王某才同意接受检查。民警发现,车内共载同类组合烟花(C级)2400箱。而且该车并没有悬挂危险品运输标志。在民警要求王某出示有关证件时,王某不能当场提供该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于是巡逻民警利用警车将其押送至大广高速滑县站继续接受检查。

到了在大广高速滑县站,王某才将其一应证件交给民警。民警发现,王某所提供的赣CU3891车辆行驶证上显示,该车使用性质为货运,非危险品运输车辆;证件上显示的行驶路线也与王某行驶路线不符。民警发现该车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目前,已经将该案移交给滑县留固乡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安阳高速交警提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路行驶,容易埋下火灾、人员受伤等安全隐患,春节将近,我们将强化安检查危力度,对辖区车辆进行“全覆盖”检查,严防危险品、违禁品被带上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