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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则 抓规范 树立民警良好执法形象
2018-03-29 08:50:30  作者:三支队  来源:三支队  浏览次数:361  文字大小:【】【】【
  • 明细则 抓规范 树立民警良好执法形象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深入查找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出措施,提高民警路面执勤执法能力,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形象,促进警民关系和谐。

一、严明纪律要求,加强执法监督。要求路面执勤民警必须做到“五不准”:不准穿带与工作不匹配服装、不准在岗亭内躺卧、不准相互间嬉笑闲聊、不准与群众发生“冲突、不准接受群众现金和实物。

二、规范行为举止,热情耐心服务。站口执勤民警在执勤执法应当规范行为举止,做到举止端庄、精神饱满。接受群众求助时应当尊重当事人,使用文明、礼貌、规范的语言,语气庄重平和。对当事人不理解的,应当耐心解释。

三、树立执法形象,文明规范执勤。要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纠违必须先敬礼,陈述违法事实,讲明处罚依据,让当事人心悦诚服,并要耐心听取当事人的申诉和辩解,严格按照“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文明纠违,多管少罚,并对违法当事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

四、端正执法观念,准确快捷处理。从思想上增强民警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观念,防止重实体、轻程序、轻证据现象发生,民警在路面执法,特别是在现场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做到违法行为发现及时、判断准确、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方式得当、处理快捷。

五、保障民警权益,树立执法权威。在路面执勤执法中,全队民警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在执勤执法中始终保持冷静的头脑,在发生意外情况时,灵活应对,时刻保持公正文明的态度,不与群众争吵,坚持以理服人,依法管理,妥善处置。同时,为了保障民警的合法权益并确保执法效果、质量不受侵害,支队要求民警在执勤执法时必须开启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现场,规范执法取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