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高速公路原本是专供机动车“快速”行驶的封闭式交通设施,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也明令制止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然而,不少群众却为图一时方便,翻越外层铁丝护栏,违法进入高速公路。
2018年4月16日下午16时30分许,濮阳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中队长郭海涯带领民警张少勇例行巡逻。当巡逻至大广高速K1818公里处时,发现一老汉悠闲地在路边行走,任凭身边呼啸而过的车辆,他却全然无视。见到此情景,巡逻民警立即下车拦停该老汉并了解情况。经过简单的询问,得知该老汉是附近的村民,为了图省事,冒险爬上高速路,试图抄近路回家。
民警了解情况后,首先对该老汉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行人盲目行走高速公路的严重性,随后,该老汉在民警的护送下安全离开了高速公路。
在此,高速交警向广大群众提醒:多数交通事故是由于我们抱有侥幸心理或疏忽大意引起的,切莫回家心切违法翻越护栏,错把高速当“捷径”,因为安全,才是我们回家最近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