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濮阳高速交警支队在范辉高速豫鲁界公安检查站查获一起非法酒后驾车案件。
当日下午14时许濮阳高速交警支队民警在范辉高速豫鲁界公安检查站执勤,在车辆引导岗位远远就看见一辆车牌号为鲁P89***的小型轿车走走停停,形迹可疑。发现司机慌慌张张,车内其余两人神色不对,民警根据多年执法经验察觉有些不对劲,遂立即赶往现场,让其靠边停车打开车门接受检查。上前检查发现车内弥漫着残存的酒味,副驾驶座位上人员眼神迷离。询问该车驾驶员具体情况,该车是从濮阳北出发,目的地是台前。问其是否停车更换驾驶员,回答却含糊不清,在询问无果的情况下,执勤民警依法将两人带回值班办公室。
经检测两个当事人中有一人即副驾驶姜某,呼出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9毫克/100毫升,持C1驾驶证酒后驾车。在证据面前两人不得不配合,姜某称,在看到道路前方有交警进行安全检查,本想抱着侥幸心理调换下驾驶员,不料当场被查获,以身试法。
民警对其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现已移交相关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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