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个别驾驶人在面包车的侧窗和后风窗玻璃粘贴深色玻璃膜,掩盖车辆改装、超员运输、违法载货、客货混装、非法运输危险品等违法行为较为普遍,这既不利于公安交管部门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更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并造成严重伤害后果。为消除此类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类似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在商丘境内高速公路上部署开展整治面包车车窗玻璃违法贴膜集中行动。
6月23日晚上9时52分左右,二中队副中队长陈伟带领协警赵凯洋、陈玉宽等在连霍高速夏邑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AS5**P号江铃牌面包车躲躲闪闪,民警随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发现,该车贴有黑色太阳膜,在外根本看不到车内情况。当民警打开车门后发现,核载7人,竟然实载了16人,其中9个大人7个小孩。驾驶员王某华告诉民警,他们是夏邑县李集镇人,孩子高考后和朋友们一块带着孩子去中牟方特游玩。为了集聚一起并节省费用,就开了一辆车去玩。民警一边让车上的人下来到安全地带,一边教育司机,“贪图省事却忘了安全,出了事故后悔都来不及。”民警依法对驾驶员王某华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处罚。
交警提示,除客车(面包车)前风窗玻璃以外,其它车窗玻璃透光率应不小于50%,不得粘贴不透明和带镜面反光材料的有色纸或隔热纸,车管所对于透光率低于50%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一律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或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希望广大驾驶员在开车过程中请勿安装深色窗纸、加装窗帘。据从事多年交管的老民警八中队中队长张国华介绍,他们在严查违法贴膜面包车专项行动中,将严把“三个关口”,严查违法贴膜。一是严格车辆查验,严格按照《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查验“车辆外观形状”,严格落实“所有车窗玻璃应完好且未粘贴镜面反光遮阳膜。二是严格检验监管,督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严格落实《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2014)人工检验项目,认真组织“车辆外观检查”,对贴膜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予通过安全技术检验,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三是严格路面执法,将重点检查侧窗和后风窗玻璃粘贴彩色或深色玻璃膜的面包车,对于可见光透射比存在争议的,将使用便携式透光率仪现场检测,确认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按照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进行处罚,并要求驾驶人整改,也可以责令驾驶人现场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