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8时45分,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在大广高速豫冀界公安检查站执勤,查处一起非法运输假冒伪劣香烟的违法行为。
执勤人员在对过往车辆进行安检时,发现一辆豫A牌的依维柯车辆行迹异常,司机有些慌张,执勤人员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提前示意该车辆停车并接受检查,停车后,执勤人员首先对驾驶员的人员信息进行了比对(马某某,身份证号为410126********2195,新密市白寨人),发现并无问题,随后让司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要求其打开后门,对随车物品进行安检。发现该车后车厢装载有多件“货物”,全部用编织袋捆装的严严实实,经检查民警发现里面全是“红塔山”牌香烟,遂要求驾驶员马某出示相关运输手续,其支支吾吾拿不出来,更无法出示该批香烟来源的证明。随即民警将驾驶员进行控制并向值班领导汇报,后联系了南乐县烟草局部门前来做进一步处理与鉴定。经现场清点检查发现,车内共有2496条“红塔山”香烟,4条“利群”香烟,全部为假烟,价值高达187760元。
目前,该批香烟被相关司法部门全部收缴,等待司机的将是巨额罚款与与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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