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下午19时左右,濮阳高速支队二大队值班民警谢红哲带领辅警张帅威在大广高速豫冀界收费站执勤时,在车道上队一辆中型11座金杯牌普通客车(车牌号:京EJ9***)例行检查时,当场查获驾驶员苏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据调查,该驾驶员苏某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证,与所驾驶的中型普通客车准驾不符,不具备驾驶中型普通客车的资格。
而司机心存侥幸心理,知法犯法。在经过民警耐心讲解和教育后,驾驶员苏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情愿接受处分,并当场主动联系有B1驾驶证的朋友将车开走。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驾驶员苏某驾驶准驾不符车辆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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