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章首页 >> 新闻中心 >> 一线警讯 >> 商丘高速交警大队多措施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
商丘高速交警大队多措施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
2018-08-16 12:43:27  作者:刘传海  来源:自创  浏览次数:351  文字大小:【】【】【
  • 为深入推进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商丘市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站在讲政治、保民生的高度,全力做好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全警警示教育,强化队伍管理,采取多项措施深入推进“放 ...

为深入推进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商丘市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站在讲政治、保民生的高度,全力做好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全警警示教育,强化队伍管理,采取多项措施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队高度重视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举措,成立了以汪华山大队长为组长的领导组,制定了适合高速公路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部署,明确各项具体工作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做好资金、设备、人员等工作落实,严格执行改革措施的统一标准,保证改革实施的统一性、规范性、不走样,确保改革措施顺利启动、有序推进、按期完成、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服务。一是加强解读“放管服”惠民措施。大队将宣传工作贯穿推进改革措施落实始终,与改革工作同筹划、同部署、同推进,对“四个减免”、18类一证办清单等涉及群众办事前需知晓的事项,及时通过互联网、短信微信、新闻媒体等全媒体公开公示,方便群众查询、知晓。二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资源,多渠道发布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尤其是路面LED情报板,要做到“第一时间”启动和关闭提示信息,让情报板成为司乘人员重视和信任的“权威信息源”。继续拓建“两客一危”和货车微信群,吸纳重点车辆驾驶人,每天安排专人发布天气预报、路况信息、警情常识、安全提示,曝光违规车辆,受理执法监督,与驾驶员互动,密切警民关系。三是加强潜在舆情管理。对于多车相撞事故、着火事故、长时间长距离堵车、治安刑事案件、民警与司乘人员发生语言和肢体冲突等重点舆情,要提前做好预案准备,确保能够主动引导管控舆情。当发现司乘人员经过现场拍摄视频、图片时,即视为存在上网发布的潜在风险,准备新闻通稿,设置专门人员关注网上动态,在舆情扩散时第一时间获知,按程序和预案发声澄清,防止事态失控造成不良影响。

三、规范指挥调度工作。接到群众报警时,迅速了解地点、方向、伤亡等主要报警内容,立即安排警力到场处置。对于次要内容,边调度边与报警人沟通掌握。接到群众投诉时,应积极回应,言语要文明规范,防止激化矛盾,做好诉求基本信息采集记录,转相关科室处理,非高速交警业务做好情况说明;接到群众警情求助电话时,指令中队快速出警,帮助处理,指挥中心要跟踪服务到位。如涉及车辆长时间拥堵滞留等突发警情时,及时通知和协调交通部门,组织分流疏导管控、免费放行或提供用餐饮水等服务。对于确实不易沟通的当事人,建议其登录河南高速公安、商丘高速公安“双微”公众号、官方网站,进行投诉或了解相关业务,解释不宜长时间占用报警电话。遇有恶劣天气或交通事故,收费站、服务区不得简单一封了之,采取分方向通行、分车型放行、1分钟教育间断放行、压车带道等方式加强疏导。受警情影响必须封闭时,采取多点管控、渐次启动、分段容留、梯次放行等措施,避免发生长距离拥堵。因雾管控,预判雾情趋于缓解时,应尽量采取“雾头限行”,缩短管控距离,让群众能够看到恶劣天气,理解所采取的措施。具备条件时,立即放行车辆。遇有警卫任务,严格按照控车标准,能放行的车辆必须坚决放行,不得随意扩大控车范围;任务执行中,加强与警卫部门的沟通联系,根据任务情况,及时调整管控措施和时间,最大限度减少对通行的影响。

四、规范事故处理工作。一是实行首办责任制。在事故勘查时,勘查人员要当场向当事人发放便民联系卡,告知当事人大队地址、事故民警联系方式、事故办案主要流程以及事故处理需提供的材料等。简易事故尽量当天处理完毕,确实无法当天处理的,要一次性告知当事人(代理人)后续处理相关注意事项,避免当事人多跑路。二是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行“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新模式,大力推动轻微财损道路交通事故使用“河南省快处快赔系统”线上快速定责、线上快速定损理赔。在节假日大流量期间,保险部门到大队驻点,充分发挥保险部门的快速定损、快速理赔的作用,为事故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快处快赔服务。三是推进交通事故网上处理。轻微事故网上定损理赔,建立与人民法院、保险机构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搭建信息互通共享平台,实现交通事故信息跨部门实时查询、实时反馈,推动车损事故在线受理、在线定责、在线协商、在线定损、在线理赔。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在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机制下,发挥保险等社会力量,依托“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模式,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保险行业人民调解组织解决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推动公正高效化解矛盾问题。

五、规范秩序管理工作。一是加强交通拥堵治理。针对已经梳理出的货车流量较大、通行能力不足的收费站,协调高速运营部门,采取增派人员、增开车道、复式收费等措施,加快收费速度,提高通行效率,减少缴费等待时间。对于已经形成的拥堵,必须加强警报提示、解释引导的使用,向拥堵当事人说明原因和预计开通时间,滚动路况信息,为群众广为告知。对于常态拥堵的收费站,协调高速运营部门在高速公路拥堵点段后方,加密设置标志标牌、震荡标线、高音喇叭、爆闪警示灯等声光电设施,切实遏制堵点后方亡人事故高发势头。二是规范道路施工审批。依法依规慎重处理高速公路断交施工审批。对无绕行路线或绕行路线设置不合理、未征求绕行路线所属交管部门意见的,一律不得审批。涉及高速公路断交施工的,提前10天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公告。对于半幅断交施工的,不得随意控制大型货车通行;确需控制的,必须指定绕行路线。三是规范治安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服务区管理,持续推进服务区“三防”建设。此外,要规范服务区内重大小型车辆及危化品车辆停放,确保大小车分离,大车停车区夜间有专人看守,防止盗油案件的发生,给司乘人员提供一个安全的休息环境。进一步规范案件、警情上报,对高速公路易发盗窃财物、盗窃燃油、扎胎抢劫、抢夺等刑事案件,以及打架斗殴、故意损坏财物等治安案件,加强防范打击。

六、改革交管窗口服务。一是加强执法窗口管理。执法窗口(含事故处理、违法处理、法制室)应由正式民警着警服值守,当事人到窗口办事,确保有人接待。民警因事务离开,要设置民警去向告知牌并公布联系方式。接待群众咨询、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处理交通违法、事故处理等案件时,要使用文明规范用语,做到态度热情、语言文明、讲解耐心。对群众的问题,做到咨询一次讲清,材料一次理清,内容一次审清,事项一次办清,对材料不全的,要一次性告知补办事项,补齐后一次办清,不让群众跑第二趟,坚决杜绝“冷横硬、推脱卡”现象。二是提供免费信息采集服务。在违法处理、事故等窗口,民警应利用身份证读取设备、高拍仪或扫描仪等设备,实现违法或事故当事人(代理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信息的影像化采集,或者为当事人(代理人)提供免费复印服务。不得出现要求当事人(代理人)自行提供复印件或有偿复印的情况。三是推行邮政代办服务。发挥邮政网点覆盖面广、贴近群众服务优势,会同邮政部门拟定邮政代办服务网点布建规划,在高速公路省界站建立警邮合作平台,创新“警邮合作”服务模式,织密覆盖高速公路的交管服务网,为群众提供就近、便捷、高效服务。

七、健全监督制度机制。一是规范执勤执法。教育全体民警严格按照规范执勤执法,养成在“镜头下执法”的习惯,严防公路“三乱”。二是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民警执勤执法必须全程佩戴和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行为全程录音录像,做到处罚过程和执法录像全部对应。三是完善监管制度。以事故处理、违法处理等业务为重点,建立网上巡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数据分析与重点调查相结合、社会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实现常态化、智能化监管。建立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提供电话、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将业务咨询、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形成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