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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划定区域实施高污染车辆禁行管理的通告
2018-09-17 09:07:34  作者:平顶山高速大队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281  文字大小:【】【】【
  • 2018年8月以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形势持续恶化,在全国、全省排名垫底,环境形势严峻。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按照市文明城市创建、百城提质建设和环境污染防治攻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2018年8月以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形势持续恶化,在全国、全省排名垫底,环境形势严峻。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按照市文明城市创建、百城提质建设和环境污染防治攻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市区划定区域内实施高污染车辆禁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车辆

    

1.大型车辆。悬挂黄色号牌,车长≥6000mm或者总质量≥4500kg的载货汽车、工程车、专项作业车等。

2.柴油载货汽车。悬挂蓝色号牌,车长<6000mm且总质量<4500kg的轻型载货汽车;悬挂蓝色号牌,车长≤3500mm、总质量≤1800kg的以柴油为燃料的微型载货汽车(皮卡车除外)。

3.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

4.黄标车、老旧车。

5.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车辆。

   

二、禁行时段

   

全天24小时。

   

三、禁行区域

    

1.老城区:昆阳大道(许南公路)以西、平安大道(鹰城大道路口至昆阳大道段)以南、鹰城大道(平安大道路口至西环路段)以南、西环路(鹰城大道路口至平安大道路段)以东、平安大道(西环路口至龙门大道段)以南、龙门大道(平安大道路口至平宝大道路口段)以东、平宝大道(龙门大道路口至西环路口段)以北、西环路(平宝大道至黄河路口段)以东、黄河路以北。禁行区域除黄河路(西环路至开源路段,只允许由西向东行驶;开源路至昆阳大道路段禁行)外,不含上述各条道路。


2.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路(长安大道路口至龙门大道段)以南、新平宝路(龙门大道至夏店村段)以南、夏耘路以东、龙翔大道(长安大道至夏耘路段)以南、长安大道(龙翔大道至翠竹路段)以北、湖滨路(长安大道至中留村段)以北、未来路以西。禁行区域包含以上道路。

    

3.黄标车、老旧车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在道路上行驶。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上述禁行规定的车辆和驾驶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因企业生产、市民生活需要,确需进入禁行区域行驶的车辆,按规定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入市通行证》,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六、本通告自2018年9月17日起施行,到2019年9月16日止,有效期1年。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