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4日下午16时30分许,安阳高速交警四大队在辖区站口执勤期间查处一辆未按规定安装防撞装置的大货车。该车的防撞装置配置简直不要太敷衍。
四大队中队长朱志强介绍道:“防护装置就是大家常说的“保险杠”,部分司机不注意货车的防护,虽然安装了保险杠,却不符合相关标准,存在距地面高度过高、距车尾距离过长等问题。”
而执勤交警在现场看到,这辆货车的“后保险杠”只是一根钢管。和车尾之间仅仅依靠两根铁索相连,根本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如遇到紧急制动,钢管相反会因为惯性来回摇摆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追尾事故,货车的保险杠根本起不到任何防护后方小型汽车的作用。后方来的小型汽车车头会直接钻进货车车底,造成后方车内的人员伤亡。
大货车的后保险杠是否齐备,关系到道路上通行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生命安全。一般小型汽车在时速100公里时发生正面碰撞,只要系上安全带、气囊打开,驾乘人员一般不会有生命危险,但如果是小型汽车钻入大货车底部,相对40公里的速度就完全可以致人死亡。
朱志强还表示:“货车尾部下方的防护装置应具有足够的强度。使用5mm厚、10cm宽的钢材制作的防护装置,能承受汽车撞击力量,防止货车与小型汽车追尾时,货车车尾对小型汽车司机的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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