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17时许,安阳高速交警三大队接到警情:开发区收费站排队下站车辆两车追尾,无人员受伤,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同时快速恢复交通。
现场撤离后,办案民警询问当事人时,被追尾车辆驾驶员谎称:“自己当时没有驾车,驾车的是副驾驶张某。”但经民警核查,张某虽具有驾驶证,但其根本不会开驾驶事故现场的车辆。在办案民警的再三追问下,驾驶员周某终于向杜警官说明了情况:今日家中有紧急事,想着自己虽然没有证吧,但有一定的驾驶经验,就把车开到高速了。最后办案民警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处罚。
无论你是否真的拥有驾驶经验,出于什么理由,无证驾驶都是对自己及他人安全极不负责的表现,尤其在高速上更是可能酿成大祸。请各位司机朋友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