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安全伴您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大曝光# 12月17日23时25分许,马某某无证且醉酒后驾驶豫ARZ817号江铃牌小型普通客车,在京港澳高速662公里郑州新区收费站行驶时,与路中央护栏发生碰撞,造成该车与路产设施不同程度损坏。马某某的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后不得驾驶机动车。”的规定,因此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
高速交警提醒您,驾驶机动车上路必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更是对家庭的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