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驾驶员认为晚上喝过酒,过一夜酒劲已经过了,再驾车上路应该没事。其实看似清醒的状态,却暗藏极大的酒后驾驶安全隐患,事故危险随时都可能发生。
2019年1月11日上午09时30分许,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七中队中队长李勋带领民警刘通、薛军等在济广高速公路豫鲁界公安检查站站口正常执勤,当对一辆悬挂苏B8**DC号的“宝马”轿车进行正常检查时,突然闻着驾驶员散发着酒味。民警随即对驾驶员郭某良作酒精测试,酒精检测仪显示其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行为。经询问,郭某良告诉民警,晚上他与同学一起聚餐,喝了一些酒,就没有驾车。睡了一夜后,感觉头脑清醒没啥事,就开车从曹县处罚准备去浙江办事,没想到由于肝功能代谢较慢,第二天中午还能测出来。民警依法对该驾驶员郭某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车友:每个人对酒精的耐受及消化程度不同,不能以酒后时间长短和是否清醒为标准来判断能否驾车,有开车需求就别喝酒。酒后驾驶出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赔。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