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应急车道”即“生命通道”,是专供消防救援、工程抢险、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紧急事务的车辆使用,非紧急情况下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为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与畅通,占用应急车道一直是高速交警严厉打击的重点违法行为之一。近日,平顶山高速交警大队民警就查处了多起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
2月18日下午14:45分,一辆豫C牌照黑色雪佛兰轿车,以及14:49分豫A牌照香槟色大众轿车,均因司机个人原因停在应急车道上,两辆车均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未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民警依法对他们做出2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司机在接受处罚后驱车离开。
2月19日上午9:11分,一辆豫D牌照黑色大众轿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该车未做任何警示标示,该车驾驶员段女士告诉民警,自己因接一个电话才把车辆向右侧车道停靠,不知如何摆放警示标志,民警现场对其教育批评后告知其危害,并对其作出2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
2月19日上午9:53分,一辆豫A牌照大型货车在焦桐高速K262处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民警依法对司机李某做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司机李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及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后十分后悔,并依法接受处罚。
以上几位驾驶员在受到处罚后均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以后行车时一定遵守交通法规,正确驾驶,安全行车。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或交通拥堵时,一旦“应急车道”被占用,不仅耽误自己的时间,更可能耽误生命救援,高速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要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心存侥幸,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依法驾驶,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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