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交警按照上级“平安守护”行动要求,严厉查处危害交通安全的重点违法行为,为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做好平安守护者。
经提前分析研判,结合辖区交通安全工作实际,2月21日,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副支队长马耀宇带领第一高速公路执勤大队和机动勤务大队相关人员依托京港澳高速长葛收费站开展“平安守护”专项行动,查处酒驾、毒驾等重点交通违法,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在行动中,一辆重型自卸货车“犹犹豫豫”地驶下高速公路,驾驶员目光闪烁,神色慌张,执勤民警甄忠杰凭借着多年的工作经验,预判到该驾驶员及车辆有进一步排查的必要,经多次示意,该车“不情愿”地停了下车,经询问,该驾驶员称未带驾驶证,民警立即对该驾驶员进行了身份确认,并通过缉查布控工作人员对其相关信息进行了查询,得知该驾驶员刘某持有C1准驾资格,不具备驾驶C1证以上车辆类型。
鉴于刘某准驾不符、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为,民警依法分别裁决、合并执行,给予其罚款1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在此,许昌高速交警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