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六下午正是返程高峰,高速车流量大,为及时掌握路况,避免出现拥堵情况,高速交警八支队加大辖区巡逻力度保证道路畅通。下午19时20分许,辖区车流量较大,值班民警由北向南巡逻至京港澳高速西半幅617公里处时,发现了一起追尾事故,立刻停车前往处理。
下午19时20分许,郭某驾驶大众小轿车沿京港澳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在行至617公里处时,突然发现前方雅阁小轿车急刹,由于未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刹车不及发生了追尾事故。经询问,前车司机杜某称自己刹车是因为发现前方路段有拥堵情况,却不料被后方来车追了尾。此次事故对两车均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由于郭某未与同车道行驶的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是以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
安全距离是指后方车辆为了避免与前方车辆发生意外碰撞而在行驶中与前车所保持的必要间隔距离。保持安全距离是防止追尾事故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高速交警温馨提示您:高速行驶,最忌跟车过近,一定要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开车时要随时关注前方路况,需要减速时及时刹车,尽量避免急刹。当司机发现前方有状况需要刹车时,一定要先点刹提醒后车,避免发生追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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