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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六大队24小时内连续查处3起酒驾违法行为
2019-03-01 14:18:02  作者:南阳高速支队  来源:南阳高速支队  浏览次数:130  文字大小:【】【】【
  •   为有效打击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推进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和“平安守护”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预防和减少涉酒恶性交通事故,南阳高速支队六大队采取有效措施在辖区高速公路开展整治酒 ...

  为有效打击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推进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和“平安守护”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预防和减少涉酒恶性交通事故,南阳高速支队六大队采取有效措施在辖区高速公路开展整治酒驾醉驾集中统一行动,并于一天之内连续查获酒驾违法行为3起,行政拘留1人,吊销驾驶证1人,及时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确保了元宵节期间辖区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在酒驾醉驾集中统一行动开展过程中,大队根据现有警力和装备,科学安排勤务,确保路面查处、现场看护、抽血送检、后续取证等工作环节有效衔接。大队领导深入执勤一线,随警作战,既做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极大地鼓舞了全体民警和辅警的战斗热情,有力地推进了酒驾醉驾集中统一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因地制宜,强化重点部位管控。集中统一行动期间,六大队集中优势警力,根据工作实际在车流量较大、重点违法行为比较突出的卧龙收费站设置执勤点,及时发现查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在查处时段上,要灵活掌握,不仅要进行夜查,更要加大对午后酒驾醉酒的查处力度,使酒驾者无机可乘。
  三、宣传警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集中统一行动期间,六大队充分利用辖区电子显示屏、宣传横幅、镇平服务区违法曝光栏等形式宣传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教育引导群众拒绝酒后驾驶,营造酒驾醉驾严管重罚的舆论氛围。
  四、齐心协力,战果显著。2月19日下午,六大队民警按照大队统一安排部署,在卧龙收费站开展整治酒驾醉驾集中统一行动。15时50分,驾驶员苗某(男,南阳市镇平县人)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RK62**的小型汽车因涉嫌饮酒驾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过呼吸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6mg/100ml;17时20分,驾驶员薛某某(男,南阳市内乡县人)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R01**的小型汽车因涉嫌饮酒驾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过呼吸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8mg/100ml。经大队领导批准,苗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驾驶证被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薛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驾驶证被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2000元。2月20日上午,六大队再次集中警力在卧龙收费站开展统一行动。10时20分,驾驶员寇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A1S3**的大众越野车因涉嫌饮酒驾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吸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6mg/100ml。经进一步核实,寇某曾于2018年3月2日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淅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罚,本次属于再次酒驾。经报市局直属分局批准,寇某因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留3日,罚款1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