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高速公路因违法停车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平顶山高速交警大队合理化布置警力,加强巡逻管控力度,力保辖区高速公路安全与畅通。
2019年3月11日上午10时许,正在高速公路巡逻的平顶山高速交警大队民警刘全国、刘兵兵等人巡逻至兰南高速许昌方向174公里处时,发现一辆东风标志豫L牌照的大型货车正停在应急车道上,驾驶员在车门的遮挡下肆意小便,该车辆未开启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告标志。民警在安全停好警用车辆后随即上前对驾驶员的危险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宋某作出行政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高速公路违法停车、随意上下人、随意停车小便、睡觉、检查车辆故障等都是极其危险的行为,易造成追尾、多车相撞等交通事故。确因故障无法行驶的,应将车辆停到应急车道内,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迅速撤离到护栏外安全处,必要时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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