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相信很多群众都慢慢的开始有所意识,但也不妨碍一种认知误区的存在:昨天喝的酒,对今天没影响。然而可别小看隔夜酒。
3月25日早上10时许,焦作高速交警焦晋大队民警在焦作西收费站执勤,在对一辆白色桑塔纳牌小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身上散发着淡淡的酒味,引起了民警的警觉,后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76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可驾驶员胡某直呼“冤枉”,表示早上没有喝酒,那为什么还会测出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呢,原来是“隔夜酒”在作怪。
经了解,胡某称前一天晚上跟朋友见面,高兴过头,贪喝了几杯,回房间后倒头就睡,今天早上睡醒了才赶路,根本就没有想到头一天晚上喝的酒今天还能查出来......胡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焦作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交警部门不看时间看“结果”,不论是何时喝的酒,只要是驾车时体内酒精含量超过为20毫克/100毫升,就涉嫌酒后驾车,在饮酒后,至少要间隔24小时以上驾车才更为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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