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警处警】2019年3月21日10时30分许,机西高速大队接到报警:一小型汽车在机西高速公路124公里处(郑州方向)自燃,现场火势较大,暂无人员伤亡。接警后,机西高速大队民警立即与当事驾驶员取得联系并紧急赶往现场,同时通知119消防救援、高速路政、高速养护等相关部门驰援处置。
【现场处置】10时40分许,高速交警、路政队员到达现场时,该小型轿车火势已无法控制。民警与路政队员立即设置安全区域,为保障道路通行安全临时管制郑州方向车辆。10时50分许,119消防部门赶到现场时该车已燃烧殆尽。随后,路警联合疏导滞留车辆,道路恢复正常通行。
【事故调查】经查,该周口籍小型越野客车疑因改装电路、线路老化,车辆在高速行驶途中突然冒烟起火。又因该车驾驶员张某未按规定携带“灭火器”等安全设备,在车辆刚刚起火未能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最终导致车辆“烧干报废”。
【交警提示】临近夏季,车辆自燃事故趋于高发。高速交警温馨提示:对于年限较长,特别是私自加装、改装“导航、行车记录仪、车灯”等机件的车辆车主,一要尽可能的维持车辆原装线路,杜绝“私撘乱加”行为;二要及时检查维修车辆线路;三要配备灭火器、安全锤、反光三脚架等安全警示设备设施,以备不时之需。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拨打110报警求助电话,高速交警、高速路政竭诚为广大司乘服务。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