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6日高速三大队淮阳中队民警巡逻期间发现一辆车号为豫A1XR87的小型轿车停靠在商周高速108公里(周口方向)应急车道内,民警上前询问情况时发现司机低着头正在用手机搜索导航,无一点安全意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省处罚条例第六十二条》,对其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6分的处罚。
民警嘱咐司机驾车出行前一定要规划好自己的行驶路线,高速公路不允许随意停车。在高速公路如有迷路情况应当选择就近下高速或者驶入服务区,规划好行驶路线后再驶入高速公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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