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辖区客运企业源头化管理,2019年4月4日上午,市公安局高速支队第八大队民警常宁带领辅警到宛运集团内乡分公司、重庆呼我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内乡分公司进行约谈。?约谈会上,大队民警传达了公安交管部门对清明节安全出行的相关要求,通报了近期的全国交通安全形势及公安部交管局关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要求客运公司加强对职工加强安全教育监督、培训工作,坚决落实乘客购票乘车实名制、坚决做好安检工作,杜绝易燃易爆物品。?公司负责人明确表示,将一如既往的积极配合高速交警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公司也将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管理,严格按照交警部门的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查处两起非客运车辆违规载货违法行为。4月3日上午10时许,八大队民警常宁带领辅警白鑫、李建、曾显良在丹水收费站执勤过程中,分别查获王某生驾驶豫R319FH小型普通客车、王某云驾驶豫R367TN小型普通客车实施违规载货违法行为,民警在固定证据后,分别对二人依据非客运车辆违规载货(代码:1092)做出200元处罚,对王某云存在的不服从交警指挥的违法行为,依据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代码1020)另行处罚200元。
裁决一起不按规定投保强制保险违法行为。4月3日11时37分,八大队民警常宁带领辅警白欣、刘建、曾显良在内乡收费站执勤过程中,在检查杜某驾驶豫R39K09小型轿车时,发现豫R39K09小型轿车存在车辆未年检、未投保交强险两项违法行为,民警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全程录像固定证据后,依法向杜某告知其违法行为及享有的权利、义务,并开具强制措施凭证,鉴于杜某真诚悔过且家庭困难,在杜某购买交强险后,民警依法办理一般程序对魏某未投保交强险的违法行为处罚700元,对其存在的机动车未检验违法行为,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处罚200元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