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0日下午17时许,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二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民警王昱霖和辅警张义沿兰南高速巡逻至142公里处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客车敞开着车后门停在应急车道内亮着双闪灯,车辆右后侧站着一个男同志和两个女同志,女同志怀里还抱着一个婴儿,几个人在焦急观望着。由于是周末,此时高速路上车流量很大,不时有车辆从她们身边急驰而过,非常危险。
民警见状,迅速靠边停车,上前询问得知驾驶员姓张,开车带着媳妇、妹妹和几个月大的孩子到南阳看望亲戚后回郑州,驾车行驶中车辆左后轮胎突然爆胎了,只好将车辆移到应急车道上,由于以前没换过轮胎,正在手足无措时遇到了巡逻的民警。得知情况后,民警立即从警车里取出反光锥设置警示区,挽起袖子,撑起千斤顶,帮助司机更换好了备胎。看到民警帮忙更换好了轮胎,一家人激动的连声向民警道谢。民警表示这是我们应当做的,并对驾驶员没有及时将车上乘客撤离至高速公路护栏外的行为进行了安全教育。
高速交警提示:
外出行车前应首先检查车辆状况,特别是轮胎、制动和灯光,确保车辆各种机件都符合安全的标准后再上路行驶。行车过程中确因车辆故障必须在高速公路停车时,应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内打开双闪灯,车上乘客迅速撤离至高速公路右侧护栏外,并在来车方向150米处摆放警示标志,如车辆故障不能及时排除应立即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