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日早上7时许,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二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民警郑进锋、胡常青和许平南高速许昌路政大队同志沿永登高速巡逻至242公里处时,发现一辆蓝色轿车停在应急车道内亮着双闪灯,车辆旁边站着3个男青年。由于是五一小长假,此时高速路上车流量很大。民警见状,迅速靠边停车,上前询问得知驾驶员姓文,开车带着朋友假期出行游玩,为了多带“行李”,把修车必备工具全部放在了家里,不料驾车行驶中车辆突然爆胎,正在因未带修车工具犯难时遇到了巡逻的民警。得知情况后,民警立即指挥驾驶员驾驶车辆缓慢前行,把车辆移动至高速公路紧急停靠港湾,从警车里取出反光锥设置警示区,拿出警车上工具箱,挽起袖子,撑起千斤顶,帮助司机更换好了备胎。换好轮胎后民警又对驾驶员为了多载行李,不随车携带必备修车工具的行为进行了安全教育。 高速交警提示: 外出行车前应首先检查车辆状况,特别是轮胎、制动和灯光,然后检查随车必备的修车应急工具,如千斤顶、扳手、手电筒和三角警示牌等,行车过程中确因车辆故障必须在高速公路停车时,应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内打开双闪灯,车上乘客迅速撤离至高速公路右侧护栏外,并在来车方向150米处摆放警示标志,立即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