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平顶山高速交警大队民警查处了一起小型客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小客车驾驶人被记12分罚款200元。
当日下午15时45分,正在高速公路巡逻的平顶山高速交警大队民警刘延东、赵武恒等人,巡逻至兰南高速叶县站下站口附近,发现一辆小型客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车上也未放置临时号牌,遂当场进行盘查。经过询问驾驶员任某得知:该车有正式号牌,但为躲避抓拍罚款,便抱着侥幸心理将其自行取下藏于车内,本想下高速后再悬挂,谁料在高速上就被查获。执勤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任某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