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市的驾驶员李某新和刘某进在西安打工因急于回家收麦,他们就驾驶苏MJA750小型轿车从西安出发回老家江苏泰州。6月7日晚6时许,行驶到连霍高速商丘服务区李某新疲劳,就将车交于刘某进驾驶,在连霍高速豫皖界公安检查站被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一中队民警陈宪伟、王仁田依法检查。刘某进就出示李某新的驾驶证以蒙混过关,并声称自己叫李某新。民警比对驾驶证信息,询问刘某进,只见其含糊其辞不能完整回答。细心民警发现驾驶室内乘坐人员面貌特征极像车内人员李某进。
经公安网上比对确定刘某进出示的不是本人驾驶证,并无驾驶证信息,在强大的证据面前两人终于承认,因刘某进没驾驶证就想用李某新驾驶证蒙混过关逃避无证驾驶处罚,没想到交警查这么细致。
李某新明知刘某进没驾驶证仍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民警依法给予其2000元罚款。民警依法给予刘某进使用他人驾驶证罚款150元罚款、无证驾驶2000元罚款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