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4日21时30分,开封高速民警在兰考西收费站开展夜查行动,查车过程中发现一辆临牌为豫RYK8**私家车形迹可疑,该车多次想插队快速驶离。执勤民警立即拦停该车进行检查,询问中,司机慌张的神色引起民警的注意,且沟通时也是语无伦次。民警随即要求司机出示证件进行核实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执勤民警通过仔细检查发现该车所使用的临时车牌号码与该车基本信息不相符。经民警询问,该车司机郑某主动承认了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郑某称自己跟随4S店工作人员前往南阳去提车,因系统问题临牌暂时无法打出,工作人员随手拿了一张临牌让暂时使用,嘱咐郑某上了高速将车牌扔掉,郑某就抱着侥幸心理用着“问题”临时车牌上了高速,没想到终究难逃处罚。
郑某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将面临一次扣12分并处扣留机动车,罚款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处罚。
开封高速交警提醒各位驾驶员,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行为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都将逃不过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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