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生命车道”,一般都是为了突发情况临时使用的车道或特殊车辆执行任务时行驶,而不是一些临时休息、或者自己方便等等而去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这些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都是违法行为。如果确实遇到故障等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且要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示标志,夜间、雨、雾等天气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廊灯、尾灯和后雾灯;其他人员一定要撤到安全区域内,不要留在车里。必要时要及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请求援助。
2019年9月24号,中午,安阳高速交警四大队,中队长朱志强在巡逻途中,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在应急车道停车,并且该车并没有打开双闪,也没有摆放警示标志。执勤民警当即停车,中队长朱志强上前询问情况,并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随即问驾驶员为什么在应急车道停车,是不是车出什么故障啦。驾驶员说道,并没有什么故障,因为其妻子要跟他闹离婚,并且说一下收费站就要下车离婚,不得以才在高速公路上停车,劝其妻子。中队长朱志强想到高速公路太危险,当即要驾驶员先从收费站下去,下站接受处罚。等驾驶员下站后,朱队长并没有第一时间对其处罚,而是劝说驾驶员及其妻子,夫妻吵架本来也算是正常的事情,但是在高速公路上,说停车就停车,后面也不摆放任何警示标志,连双闪也不打开,多危险。最后在劝说下,两人的情绪也渐渐稳定下来了。最后,朱队长还是对驾驶员在高速上违法停车,进行了处罚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任何事情都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在高速上停车,就算是应急车道,也并不一定就是百分百安全的,未打开双闪灯,未摆放警示标志,随心所欲想停就停,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对别人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
婚姻或许可以挽回,但是如果因为一时的冲动,一念之差,生命就有可能无法挽回,所以在高速公路上千万不要开“情绪”车。也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随便停车,应急车道也是“生命之道”。遵守交通规则,对自己,对别人的安全也是一种责任。一旦发生意外,后悔可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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