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号,是新中国成立整整70周年的日子。也是难得的小长假,高速收费站也是从一号到七号开始免费了,所以大多数人都会趁着这个机会出去旅行,无疑高速公路是最为方便快捷的。但相反随着车流量的增加安全隐患也随之增加。
因国庆期间车流量较大,为保障国庆期间司乘人员的出行安全、道路畅通安全。安阳高速交警四大队加强巡逻力度,在巡逻至安阳东服务区时副大队长侯剑鹏发现一名男子正在用自己带的汽油给汽车加油,执勤民警当场将该男子查获,经检查,该车后备箱里面放有两大桶汽油,一桶已经用完,另一桶用了三分之一。执勤民警当场将驾驶员及同乘人员管控,副大队长侯剑鹏立即汇报指挥中心,并对该车做出了进一步的检查。经口头询问,该驾驶员称自己是出来旅行的,不知道当地汽油的价格也害怕汽车在半路没有油了,所以才自己带着汽油。执勤民警询问该男子在哪里打的汽油,有没有登记信息,该男子称自己是在徐州打的汽油,并没有登记信息,是用车加满油后,再把汽油抽出来。男子称自己并不知道私家车带散装汽油属于违法行为,也不知道私家车带散装汽油有什么危害。执勤民警有感该男子安全意识、法律意识的薄弱,对该男子进行了批评教育。该男子之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配合警方回到大队处理,目前该案件已移交给辖区派出所处理。
高速交警提醒驾驶员,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运输有严格的法规规定。汽车携带汽油会构成严重安全隐患,不仅在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时有可能扩大事故后果,而且在汽车行驶过程中,塑料桶内壁与汽油频繁摩擦产生静电,当静电在绝缘塑料桶内积攒到一定程度时会产生电火花,电火花在遇到桶内空气与汽油的混合气体时将诱发灾难性后果。高速公路上每50公里左右就会设置一个服务区,可以提供加油。因此,告诫驾驶员朋友,切忌随车携带散装汽油。
运送汽油必须使用经过严格检验的特种车辆,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极易燃烧。温度一高,或者遇到火星,汽油极易发生爆炸。酒精、液化气、汽油、鞭炮等都是严禁携带上车的危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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