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6日9时02分许,盐洛高速与京港澳高速互通立交桥匝道口发生一起因错过出口紧急变道引发的追尾事故。
民警通过调查发现,此交通事故是因为李某沛驾驶轿车行驶至盐洛高速与京港澳高速互通立交桥时,发现错过出口,便在没有观察后方来车情况下突然向右侧车道变道,与在行车道内正常行驶李某涛驾驶的大货车发生碰撞,后李某涛的大货车又与中央护栏碰撞,造成小轿车驾驶员李某沛与乘车人李某光轻微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及部分高速公路设施受损的交通事故。此事故中,李某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相关规定,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