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载物超长超宽,不仅影响驾驶员视线,也影响正常通行,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安全隐患。12月25日,平顶山高速交警大队在辖区高速开展集中查处行动,查获了多起货车载货超长的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10时许,平顶山高速交警大队民警赵强、刘兵兵等人在兰南高速平顶山服务区例行检查时,发现两辆车牌号分别为吉C、皖M的大型车辆运输车严重超长,车上运载车辆明显超出车尾。民警将两位驾驶人拦下后询问他们是否知道所拉货物超长,驾驶人段某、赵某分别告诉民警:知道货物有些超长,但是想着固定紧些也就不会有啥大问题。对此,民警对两位驾驶人均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段某、赵某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因此,货运车辆应按照核载质量、车身尺寸等依法装载、安全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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