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许浩 审核:余瑶罄)
2020年1月8日上午,信阳高速交警九大队民警柳新带辅警彭远鹏、殷明、赵彬在淮固高速固始收费站口执勤,11时许,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迟迟不愿进入收费匝道,直到后车鸣笛示意。
民警立即对该车拦停检查,当询问驾驶员车辆号牌时,驾驶员支支吾吾,警告再三才出示驾驶证。民警对其后备箱检查,发现一副豫SV****号牌,系统查询号牌确属该小型轿车。
当事人承认,不挂牌是为了躲避电子眼拍照,能躲一天是一天。随后民警对驾驶员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处暂扣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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