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婉莹 审核:张磊)
2020年1月9日,春节将至,亲朋好友提前相聚,难免喝酒聊天诉衷情,然而“小酌怡情,大醉伤身”,喝酒没问题,但酒后开车外出可不行。
当晚21时左右,开封高速支队民警在大广高速1963公里处理事故时,竟牵出一名酒驾司机。据了解,民警接到警情通知,迅速赶至现场进行处置,询问肇事司机丁某时,发现其身上、车内都带着酒味,民警立即将事故现场处置完毕,为了安全考虑,将丁某带回队里,利用酒精检测仪对丁某进行检测,经检测发现其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了酒驾的程度,丁某直称不可能。后经了解,原来丁某在上午同朋友们一起聚餐时,一时高兴多喝了几杯,到了晚上,心想体内酒精已经消散,是时候开车回家去了,便心存侥幸上了高速,最后发生追尾事故,幸无人员伤亡。
心存侥幸自酿苦果,只得自己消受。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依法对丁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2000元、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该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开封高速民警以此案例充当反面教材,劝诫各位司机朋友们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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