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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新年第一撞,原因竟是……
2020-01-25 15:48:45  作者:七支队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142  文字大小:【】【】【
  • 都说开车莫大意,更别说在高速公路上了,这不,新年第一天,孟津县的邓某在自己经常通行的、自己家乡地段的高速公路上被撞了。经事故处理民警认定,邓某应负事故全部责任,摊上这事儿,让谁会觉得好过?邓某懊悔不已,因为他知道事故原因就是他错过出口急速变道造成的。

都说开车莫大意,更别说在高速公路上了,这不,新年第一天,孟津县的邓某在自己经常通行的、自己家乡地段的高速公路上被撞了。经事故处理民警认定,邓某应负事故全部责任,摊上这事儿,让谁会觉得好过?邓某懊悔不已,因为他知道事故原因就是他错过出口急速变道造成的。

 

据处理该起事故的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七支队事故大队民警化建刚介绍,2020年元旦中午1530分许,支队指挥室指令出警,在连霍高速公路洛阳东站北半幅出口处两车剐蹭相撞,无人员受伤。化建刚立即带领辅警前往处置。在事故现场,根据肇事车停放位置、车辆碰撞部位和地面痕迹,化建刚断定这是一起典型的小车距离高速出口近而紧急变道引发后车相撞的事故,经询问双方当事人,果不其然。家住孟津县的邓某驾驶豫C569**号小型客车由郑州回洛阳,本来计划洛阳站下路,但要从洛阳东站下路接个朋友,中间可能忘记了,经过洛阳东时突然想起,一看将要越过出口匝道,紧急减速变道,被后方来车剐蹭撞于右侧车身。另一辆肇事车是一辆半挂货车,据驾驶该豫A529**的驾驶员罗某说,临近洛阳东出口,被撞的这辆小车突然在左侧车道减速后直接插过来到我的车前,我是空车,紧急制动,轮胎摩擦路面都冒烟了,还是撞上了。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七支队做出的事故认定书显示, 邓某驾驶车辆违反规定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道车辆正常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应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警示:如何避免此类事故发生?行驶高速公路错过出口怎么办?高速交警提醒:一是要提前规划好高速公路行车路线,确定出口;二是注意观察路面标志标识,特别是临近出口,提前减速,及时向右侧车道变更,然后进入减速车道,安全驶离;三是如果错过了出口或者距离出口很近了,就不要强行变道,容易引发事故,正确的做法是继续前行,到下一出口驶离。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我省高速公路在标志标线专项整治中,对毗邻匝道出口的最右侧车道和左侧车道的车道分界线施划为实线,是禁止变更车道的,违反此规定,被电子监控或者违法举报,将处以罚款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