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下午16时许,安阳市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与辅警正在红旗渠收费站进行“百日安全行动”执勤,发现三辆大功率两轮摩托车准备上高速。见状,民警立即将其拦住,并对其进行严厉批评及安全教育,同时告知他《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摩托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最后,民警将其带离了高速公路。
高速民警提醒,虽然部分地区规定最高速度不低于70千米/小时的摩托车可行驶高速公路,但许多省、区的高速公路依然禁止摩托车进入行驶,按照《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43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履带车、全挂拖斗车、摩托车、三轮机动车、悬挂试车号牌和教练车号牌的车辆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请广大市民在高速公路入口一定要注意处察看禁行摩托车禁令牌。生命只有一次,请不要图一时方便违规驶入高速公路或者随意在高速公路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