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4日23时15分许,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二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民警巡逻至盐洛高速与京港澳高速互通立交桥处时,发现行车道内有一蓝色大块物体,此时已临近午夜,过往车辆发现这个障碍物后纷纷紧急避让,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民警立即将警车停在“障碍物”后方,打开警报器警示后方来车注意避让,并拿出反光锥设置警戒区,两人迅速合力将蓝色物体转移到高速公路护栏外,通知高速公路养护部门立即前来清理,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高速交警提醒:货车驾驶员在行车前,一定要将货物包裹严实、捆扎牢固,避免在行车过程中发生倾斜、掉落;行车过程中也要定期检查货物捆绑情况,如有松动,倾斜等情况应及时重新包裹、捆扎,若因所载货物掉落引发交通事故,货车驾驶人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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