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濮阳高速交警支队查处一起小型客车违反规定载货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当天下午14时许,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大广高速豫冀省界例行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J2T***的小型客车行驶缓慢,根据多年工作经验的民警认为该车拉着不少东西,随即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打开车门,发现车内装载的货物已经把整个车厢填的满满当当,这样一辆载满货物的车辆行驶在路上,存在的安全隐患可想而知。司机张某向民警介绍到,自己拉了一车钓鱼竿准备前往承德售卖,想着省个物流费用就自己亲自上阵带回去,谁知正好被高速交警查获。
随即,民警对驾驶员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指出,车辆违规载货在突发情况下极易失控,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要求其将车内货物进行转运,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违反规定载货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濮阳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客车违规载货会严重影响刹车制动和行驶稳定性,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一旦发生险情,乘车人员不能及时撤离,后果不堪设想,希望广大驾驶人要提高安全意识,切莫贪图一时方便,而忽视了这种行为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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