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信阳高速交警依托各收费站执勤点,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2020年5月1日9时许,信阳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李福海带领辅警陈涛、杜俊宏在大广高速息县收费站执勤时,一辆黑色轿车在上站口走走停停,有意躲避交警检查,民警立即上前检查,看到驾驶员面色疲倦,眼睛通红,且驾驶室内有酒气。
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吴某血液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在民警严厉的批评教育后,吴某对自己酒驾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承认自己昨天夜晚喝了三碗白酒,酒局结束的比较晚,认为睡一觉就没事,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出游。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吴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罚款1900元,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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