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1日,信阳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刘国鹏、辅警鲁东海、陈霓在沪陕高速新区收费站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专项行动,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一辆车牌号为豫S****1传祺牌轿车逾期未检验,于是拦下检查。
检查中发现,该驾驶员的驾驶证、行驶证都未随车携带,民警通过系统比对,发现该驾驶员的驾驶证已过期,属于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当民警告知驾驶员他的驾驶证逾期未换领时,驾驶员还不以为然。
通过询问民警了解到,驾驶员平时把证件放在家里,驾驶证到期后未办理换证,以至于逾期,准备过几天就去办,想着白天高速交警不查车就开车出门了。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开具强制措施凭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信阳高速交警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初次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90日内申请换证。驾驶证超过有效期后不得驾驶机动车,持超期驾驶证驾车属于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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