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 霓)
高速公路倒车,是纠结时间,还是纠结绕路?可无论是因为什么,都不是驾驶员将自己与他人的安全抛之脑后的理由。任何一个错误操作、违法行为,都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6月4日上午8时许,信阳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刘国鹏带领鲁东海、陈霓在沪陕高速新区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大众教练车在出口匝道处忽然停下,然后开始倒车,周围行驶车辆纷纷躲避。刘国鹏一边安排鲁东海对拥堵车辆进行疏导,一边安排陈霓对违法行为录像取证。
民警对驾驶人方某进行询问:“在高速上能倒车吗?”方某:“对不起,我急着送学员去考点考试一慌走错口了,怕进去出不来了耽误时间。”民警:“你可以调头绕行再继续驶入顺行车道行驶啊!”
民警说的很明白,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驶出高速再上来,但是为什么不这么做呢?走错了路,就应该将错就错,而不是错上加错。
最终,方某因高速公路上倒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一次记12分,意味着方某须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以及满分教育,才能恢复驾驶资格。
信阳高速交警友情提示:高速公路驾驶途中要集中精力留意路牌信息,提前择道行驶;错过路口请“将错就错”,继续往前走,下高速后再重新规划路线,切不可在高速倒车、逆行、掉头。开车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遵法有序安全驾驶,对自己和他人安全负责。路口,错过了还有下一个;生命,错过了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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