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上午9时10分,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七支队民警巡逻至连霍高速公路洛阳站时,发现一辆鲁P389**白色S∪Ⅴ小客车在收费站内广场边上违法停车,驾驶员不顾往来车辆站在车边便溺,极不文明。民警立即指出其违法行为,驾驶员陈某一会儿辨称路不熟,在等人,一会儿又称内急,求照顾处理。民警对其不文明行为提出批评,并对其违法停车处以罚款200元并记6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通行高速公路,一是要提前规划好线路,不要进入高速再临时计划线路,造成违法停车,二是提前做好个人准备,确需上卫生间,高速公路每50公里在右都有服务区,请到服务区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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