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8日12时15分许,许昌市公安局第二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安罗高速彭店收费站有一辆货车与收费亭发生碰撞,要求立即出警。民警立即开警车赶赴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重型箱式货车左侧货箱门打开与收费亭发生碰撞,收费亭受碰撞后位移,玻璃破碎,所幸事故没有造成人员受伤。经询问货车驾驶员了解到,驾驶员名叫陶某,从郑州送货到鄢陵,送完货后没有检查车辆货箱门是否关闭严实便开车离开,行驶至收费站时,车辆左侧货箱门突然打开,与收费亭发生碰撞。货车驾驶员对没有认真检查货箱门就出车的事非常后悔。此事故中,货车驾驶员因未关好货箱门造成货箱门与收费亭发生碰撞,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高速交警提醒:货车装、卸完货物,务必仔细检查货箱,确认货车各个厢门关紧、扣住、锁好,车内货物固定牢固后再出车,确保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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