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 霓)
载客有客车,载货有货车,这两种车的性能、用途是有明确划分的。客车违法载货、客货混装是非常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很多驾驶员对于这类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偏要贪图一时方便置安全于不顾。
2020年11月27日下午15时许,信阳高速交警二大队在沪陕高速新区站开展交通安全“百日会战”行动,一辆灰色面包车向执勤点驶来,只见该车轮胎明显受重,有轻微下沉迹象,这一异样被民警捕捉到,随即上前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打开车门后,车内的情况让民警惊愕不已。只见成箱的白酒把全部空间塞的满满当当,从后视镜已全然看不到车辆后方情况,形成视线盲区,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而驾驶员出示的行驶证上显示该车属于小型普通客车,民警告知小型普通客车在拉载重物时容易导致车辆失衡,在处理突发情况时极易发生车辆失控,拉载货物一定要用货车。
在对驾驶员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后,驾驶员也保证以后不会再犯此错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员处以罚款不计分的处罚,并责令其消除违法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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