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行人不能上高速,快下去吧。”
“好。”
“你走高速干啥呀?”
“我家就在这一片儿,从这儿走方便点。”
“可不敢再上来了,行人上高速危险又违法。万一碰住了都麻烦了!再说万一人家车为了躲你翻了可咋办!”
“哦,我知道了,以后不走了。”
2021年1月14日9时许,许昌高速交警三大队巡逻至郑栾高速53公里处,发现一行人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走。民警迅速将行人带到安全地带进行批评教育,后将其安全护送下高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在此高速交警提示:高速公路是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道路,行人上高速公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十分严重。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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