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章首页 >> 新闻中心 >> 一线警讯 >> 兄弟俩收费站前换座“偷梁换柱”被识破司机醉酒驾驶“看守所中过大年”后悔迟
兄弟俩收费站前换座“偷梁换柱”被识破司机醉酒驾驶“看守所中过大年”后悔迟
2021-03-03 17:16:51  作者:刘传海  来源:商丘高速大队  浏览次数:363  文字大小:【】【】【
  • 江苏省睢宁市一司机驾车行驶到德上高速公路永城收费站,看到前方商丘高速交警在执勤,赶紧与副驾驶座位的兄弟换位,自以为是聪明之举,没想到被交警盯上,这下尴尬了! “参加了一场婚礼,喝了几两白酒, ...
       江苏省睢宁市一司机驾车行驶到德上高速公路永城收费站,看到前方商丘高速交警在执勤,赶紧与副驾驶座位的兄弟换位,自以为是聪明之举,没想到被交警盯上,这下尴尬了!  “参加了一场婚礼,喝了几两白酒,心存侥幸驾一会车,却因醉驾在看守所内'过年',好丢脸哪!“,江苏省睢宁市司机周某文不无懊悔地叹息说。近日,周某文被依法刑事拘留后被转为取保候审,等待他还将被移送起诉,面临醉驾的法律处罚。
       据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九中队民警李鹏介绍,2月7日上午15时15分左右,他带领中队人员在德上高速永城收费站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在检查过往车辆时,李鹏发现在收费站下站口有一辆车牌号为苏C0E6**的白色北京”现代“轿车停在路边交换驾驶员。民警立即向前拦截该车进行检查,当驾驶员打开车窗时,民警闻到一股股酒味。当对副驾驶询问时,其拒不承认自己驾驶车辆。随后,民警调取路上监控发现该,车一直由该副驾驶人驾驶。
       证据面前,俩司机承认互换位置的事实。民警怀疑酒后驾驶,遂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检测,结果显示大于10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口头传唤至中队做进一步检测。询问得知司机名叫周某文,江苏省睢宁市人。他和弟弟等四人去安徽省亳州参加堂妹婚礼,婚礼期间喝了两杯白酒。驾车返家途中,其弟弟犯困又颈椎疼。认为高速路上没有交警查车,心存侥幸就替弟弟开起车来。当他们行驶至德上高速准备从永城收费站下站时,因害怕前方交警查车,就停在路边互换。
       当日,该大队成立醉驾案件处置小组,办案民警将周某文带到医院予以抽血检测。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结果鉴定,周某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1.3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
       周某文为其醉驾付出沉重的代价, 2月8日周某文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2月15日被转取保候审,春节假期他在商丘市看守所中度过。按照有关程序,周某文将予以移送起诉。 
       商丘高速交警提醒: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转向系统,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酒后驾驶不仅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同时也是对他人的不负责任,很多车祸都是因为酒驾,同时有很多人为了逃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选择肇事逃跑的方式,不仅仅不愿意承担起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要求,也让很多家庭负担加重。在此倡导每一位公民都尽一份社会责任,亲人之间、朋友之间、同事、同学、同乡之间相互提醒、相互关爱,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链接】酒后驾驶判定标准: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酒驾醉驾处罚规定:朋友间聚会或者应酬喝点酒是很正常的事情,那么在饮酒后驾驶汽车是属于酒驾或醉驾的,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