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晚上,安阳市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付磊、郭琰伟带领辅警在南林高速内黄站开展夜查行动,严查酒后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22时多,民警查处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一查司机竟还是无证驾驶。
当晚22时多,民警在对一辆黑色宝马轿车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有饮酒嫌疑,民警随对驾驶员进行呼气检查,经检查,该驾驶员呼出的酒精浓度为37mg/100ml,确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员对呼气结果无异议签名时,签了一个张某的名字,随后民警让其出示驾驶证时驾驶员却称自己忘记带了,称自己身份证号忘记了,身份证信息也无法提供。说了好几个名字都不是本人名字,民警最后通过人脸识别系统,确定了该驾驶员的身份信息,驾驶员姓名为“苌某某”,而不是“张某”,在证据面前,苌某承认了自己的身份及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最后,民警对驾驶员苌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他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两项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25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