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下午16时多,安阳市高速交警支队第一大队接到过路司机报警,范辉高速有两车追尾,有人受伤,民警付磊带领辅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到现场发现只有一辆小型轿车,车头严重受损,前车却不见了。
民警感到很奇怪,追尾事故前车为啥跑了呢,民警立即勘察现场,现场遗留一个货车备胎和尾灯碎片,民警勘察完现场后,通过了解,小车受伤人员及时被120拉走救治,所幸无大碍,民警悬着的心落地了。针对事故逃逸前车,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前往濮阳、鹤壁各个收费站调取收费站和高速路面卡口监控数据,连夜筛查1000多辆货车,终于锁定一辆豫E号牌货车,经联系车主,车主柳某对事故逃逸供认不讳,这时已经晚上十点多,从发生事故到找到逃逸车辆,民警仅仅用了6小时,晚饭都没顾得上吃。
4月8日上午,逃逸货车驾驶员主动到大队处理,民警对其进行批评和教育,这次事故辛亏好心过路司机及时报警,受伤人员才能及时救治,也避免了2次事故,货车驾驶员柳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因货车驾驶员柳某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离开现场,没有报警,没有保护现场,没有及时救助伤员,当事人柳某承担本起事故全部责任,并因事故逃逸被罚款和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在此提醒: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明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