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连霍高速荥阳段一辆装载玻璃瓶子的半挂车发生货物洒落高速,路面玻璃碎片占据两个车道,造成后方拥堵,给正常出行车辆带来安全隐患,驾驶员不但要承担货物损失还要接受交警处罚。
当天下午18点30分,河南省公安厅高速总队十支队指挥室接到报警,洛阳向郑州方向一辆半挂车装载的玻璃洒落一地,非常危险,支队巡逻民警郑书磊、李伟赶往现场。民警到场后发现满地的玻璃已被碾压成碎渣,给过往车辆轮胎带来损坏的隐患,民警一边设置安全警戒区,一边联系高速养护部门到场对洒落物进行清理。由于洒落范围太大,民警郑书磊眼看着后方拥堵越来越严重,便拿起扫把参与到紧张的清理工作中。40分钟过后,现场清理完毕,道路恢复通行,民警通过对驾驶员岳某的询问,该半挂车在行驶中变道时因惯性车上瓶子瞬间掉落,所幸当时车流量不大,没有造成事故。民警对岳某驾驶货车对货物固定不牢固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按照机动车载物撒漏的违法行为对岳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河南高速交警提示:运载货物的机动车在上路之前一定确保货物固定完好,若行驶中货物撒漏,不仅给自己造成损失还会对过往车辆带来安全隐患,同时民警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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