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鑫)
2021年6月9日6时48分,信阳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接过路群众报警,称在沪陕高速830公里处有一行人在高速公路上拦车。
三大队立即向巡逻民警张涛派警,路警巡逻人员到达现场后,见一辆小型轿车停在应急车道,车旁一名男子对着行车道不停挥手拦车。民警询问发现,此人精神异样,沟通词不达意,驾驶证向民警出示一下立即夺回。
为确保男子安全,民警将其带回队部,车辆拖离高速。到队后,该男子拒绝与民警交流。人脸识别该男子叫王某,固始县人,经与其家人联系得知其患有精神疾病,但家人无法前往光山接人。民警驱车将王某安全送达固始县公安局西关派出所,办理移交事宜。另因王某持A2机动车驾驶证,特将此警情通报固始县交警大队源头化管理办公室。
高速交警提醒: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发现行人,请立即报警。驾驶员行车期间要保持清醒头脑,集中注意力,如遇行人,要提前采取避让措施。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人员切勿在车道内维修、逗留,应第一时间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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